普法培训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安全和法治已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传达肇庆市教育局、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肇庆市人民检察院、肇庆市公安局关于“小肇说法”身边人身边案典型案例(第一期)的通知,提高老师们普法教育工作能力,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力度,2024年9月13日下午,鼎湖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汉坤同志和鼎湖区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覃荟轩同志莅临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为我校的德育老师、班主任和道德与法治老师作普法培训。
环节一:赠送海报
活动启动之初,陈汉坤副检察长向肇庆市鼎湖区实验中学赠送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海报,叶浩荣副校长作为学校代表接受了这份赠予。此举旨在进一步强化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宣传与推广,共同营造关爱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环节二:宣讲制度
陈汉坤副检察长就“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对老师进行培训。陈检察长从“强制报告制度”出台的背景、什么是“强制报告制度”、什么是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需要报告的情形和不履行“强制报告”的相关案例五个方面来介绍“强制报告制度”,使老师全方位、多角度地加深了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理解。“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要主动报告,是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环节三:以案释法
最后,覃荟轩助理结合“小肇说法”里的相关案例来谈谈老师该如何给学生上法治课。覃助理用一个个详细的案例(包括抢劫案、盗窃案、诈骗案、敲诈勒索案等)从相关条例、基本案情、处理结果几个方面给我们讲授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以案释法,以法论事,深入浅出,给老师们做了生动的剖析,老师们深受教育。同时,覃助理也向老师们介绍了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的表现及处罚规定,为老师们更好的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提供了有效的帮助。
今天的普法培训堪称是对学校法治教育的一次"雪中送炭",希望老师们以此次的培训课为契机,在班上创立“学法、知法、守法”的氛围,规范学生的言行,让法律意识永驻学生心中。
撰稿:苏柳娇
一审:庞 夏
二审:叶浩荣
三审:张达文